成立香港和海外公司

香港公司
成立香港公司的基本要求:
  • 最少一名年满18岁属自然人(即个人)的董事,毋须为香港居民
  • 须拥有最少一名股东(个人年满18岁或公司),毋须为香港居民
  • 个人股东可以是唯一董事
  • 没有限制公司实缴股本的最低金额,可低至HK$1
  • 必须有一名香港公司秘书(由香港永久居民或香港公司担任)- 可以由我们提供
  • 必须在香港拥有注册公司办事处地址 – 可以由我们提供

成立香港公司流程

公司名称查册 (1/2 工作天)
向客户索取文件
  1. 成立公司问卷
  2. 经核证的文件副本:
    - 身住址证明份证/护照
    - 董事及股东的住址证明以作尽职调查之用
查核客户的资料和文件 (1/2 工作天)
送交文件予所有董事和股东签署

(收到上述客户文件和费用后2个工作天)

向公司注册处提交申请文件

(收到客户签署原件后1个工作天)

在公司注册处领取「公司注册证明书」及「商业登记证」
  • 以电子形式交付申请(24小时)
  • 以印本形式交付申请((4-5个工作天)
海外公司

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,许多投资者通过成立海外公司拓展国际市场。我们也可以协助客户在海外地方成立公司,如英属处女群岛、开曼群岛、塞舌尔和萨摩亚等。有关在各司法管辖区成立公司的主要概况,可参考以下比较图表: